事发章源大道,人和车滑行了几米远!

转弯让直行是众所周知的通行规则然而总有人侥幸心理认为只要转得快直行车就撞不上为“抢一时之快”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点击播放视频)近日,在崇义县城区,汤某驾驶小型汽车由中山北路左转弯进入章源大道,因未避让直行车辆,与张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张某与车辆滑行数米,造成张某受轻微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汤某驾驶机动车在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是造成此事故的原因,应承担全部责任。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交警提醒路口如虎口低速慢行、留心观察、礼让通行一直都是路口行车的关键互相谦让,安全行车来源:崇义交警版面编辑:刘 芳责任编辑:杨晓斌值班主任:章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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